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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7个村(社区)经复核保留“全国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来源:黄石日报      时间:2020-06-19 11:17

昨日,从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转发通报获悉,我市刘家畈村等7个村(社区)成功通过复核,被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2019年6月,我市按照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工作安排,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对全市自2004年至2018年期间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10个村(社区)全面开展了初核,并接受了省复核小组实地督查。经过层层复查并公示,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灵乡镇谈桥村、金湖街道姜桥村,阳新县木港镇泉波村、白沙镇平原村,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南岳社区,开发区·铁山区铁山街道矿山路社区7个村(社区)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司法部、民政部决定保留其“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也是建设法治乡村(社区)的重要载体。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示范村(社区)建设,建立常态管理、“亮牌”管理、动态管理机制,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