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市政府召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就“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细致说明,同时释放出一个信号,“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真的来了。
“证照分离”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解决“准入易、准营难”问题的有效探索,主要目的在于推动“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通过降低门槛来方便企业。
2018年我市开展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今年随着《黄石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市正逐步实现全覆盖。
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比国务院第一批确定的106项增加了424项,达到530项,包含中央层面设定523项,省级层面设定7项。其中审批权限在市级及以下的有100项,主要涉及23个政府部门。
“证照分离”改革中,“证”是指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审批文件;“照”,指的是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改革,就是针对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后要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4种方式进行管理。
直接取消审批,是指对直接取消的审批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审批改为备案,是指对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审批事项,市场主体报送备案材料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是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是指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审批服务。
其中“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事项需要格外注意,这实际上仍需要审批,只是改变了审批方式,或者说为企业增加了一个选择项,企业可以选择传统审批方式申请,也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但如果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企业则需切实履行承诺义务,逐一落实承诺事项,确保按时兑现承诺。
当企业作出承诺取得相关许可后,有关主管部门会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其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放管服’改革最核心的就是宽进严管优服务,近些年来黄石不断在‘宽进’和‘优服务’上探索前行,但这并不意味着‘严管’就不受重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邱胜潮表示,只有管得更好、更强,才能放得更开、更活。
邱胜潮在答记者问中说,“证照分离”改革对于“严管”亦有要求,一方面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监管”原则,强调在“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但要对审批后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的持续状态承担监管责任,也要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以及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
另一方面,还强化了协同监管,加强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推动全市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综合执法等部门间的信息归集共享与有效应用,构建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闭环。要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加快构建市场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张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