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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来源:黄石政府网      时间:2021-12-24 23:33

为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体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隐患,推进对房屋建筑、市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整改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层层明确分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督促检查。加强执法力度,联合园区执法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问题导向,限时整改。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建立问题、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五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逐一提出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对共性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按时按序整改。

(三)坚持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全面推动建筑领域整改任务扎实开展,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防止敷衍应付和侥幸过关,确保做到整改一批,带动一片,促进园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主要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在年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二)保障每个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到年前,消除扬尘治理还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对新建项目严格要求在动工前,务必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完善建筑工地环境管理体系,强化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落实,提高工地扬尘治理管理水平,防止环保问题出现反弹,做到贯穿始终。

四、主要措施

(一)宣讲工地扬尘治理目标和要求,提升项目人员环保意识。

(二)针对工地实际情况,要求编制专项整改方案,我局工作人员根据方案持续督办项目完成整改。

(三)要求项目定期汇报扬尘治理情况进度,全面掌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总体进程。

(四)对于不能自觉完成整改的项目,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逾期仍未整改完成的项目,联合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

(五)对于屡教不改,整改拖延,扬尘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实行上限处罚。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