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办发〔2017〕5号
关于调整园区干部包村驻点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镇直各单位、各村:
鉴于园区人事调整和工作分工安排,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对园区干部包村驻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调整包村驻点干部安排
为统筹推进园区开发建设和村级经济社会发展,增强驻村干部工作的关联性,确保干部包保联系村工作正常开展,对干部包村驻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
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结对帮扶,指导和帮助村“两委”因地制宜发展富民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
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水平。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督促村“两委”抓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加强村级“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
-
指导和督办村“两委”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计划生育、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安全生产、防汛抗旱、信访维稳、违建管控、建房审批、环境保护等社会管理工作。
-
指导督促村完成园区下达征地拆迁等其他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务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包村驻点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村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严明工作纪律。由园区纪工委、组织部联合成立驻村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干部驻村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
3、坚持为民办实事。要真心实意地帮助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兴办民生实事,坚决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等不良作风和行为。
附件:1、新港园区领导干部包村驻点工作安排表
2、镇直机关单位包村驻点工作安排表
中共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
附件 1
新港园区领导干部包村驻点工作安排表
村 名 |
包村领导 |
驻村责任人 |
备注 |
东 湖 村 |
柳英革、张丕新 |
吴细发、冯集冬 |
|
棋 盘 村 |
王贤增 |
周绘娟 |
|
韦 山 村 |
陈 萌 |
周苏渭、柯贤木 |
|
韦源口村 |
骆政华 |
王明春、田认成 |
|
沙 湖 村 |
费国锋 |
费尚红、徐 丽 |
|
竹溪洲村 |
张 荣 |
李中鹏 |
|
金 盆 村 |
汪国栋 |
李中华 |
|
春 湖 村 |
吴新民 |
柯于久、柯 云 |
|
新 港 村 |
汪国栋、喻佳宏 |
费世勃、黄细腊 |
|
谭家畈村 |
柯亨林、蒲安星 |
方 考、肖 潇 |
|
鲤鱼海村 |
熊晓光 |
黄自浩、谭烈权 |
|
三 保 村 |
张远波 |
胡双明、张 健 |
|
柏 林 村 |
陈 斌 |
黄加平、张 栋 |
|
广 言 村 |
黄继承 |
李开花 |
|
经 天 村 |
马晓东 |
卢伊曼 |
|
罗于丘村 |
冯美剑 |
石裕强、李海军 |
|
茅 村 村 |
张恩元 |
李远利、费世涛 |
|
尧 治 村 |
程时明 |
舒宏申 |
|
附件2
镇直机关单位包村驻点工作安排表
村 名 |
责任单位 |
村 名 |
责任单位 |
东湖村 |
邮政局 航管站 |
谭家畈村 |
地税分局 |
棋盘村 |
环保分局 |
鲤鱼海村 |
工商所 |
韦山村 |
食品所 |
三保村 |
国税分局 |
韦源口村 |
中心学校 供销社 |
柏林村 |
派出所 林业站 |
沙湖村 |
食品药品监管所 水利服务中心 |
广言村 |
农商行 |
竹溪洲村 |
水产服务中心 |
经天村 |
农业服务中心 司法所 |
金盆村 |
人社服务中心 畜牧服务中心 |
罗于丘村 |
柏林交警中队 文化站 |
春湖村 |
交管站 广电公司 |
茅村村 |
卫生院 |
新港村 |
供电站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
尧治村 |
计生办 人保财险韦源口经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