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办发〔2017〕 号
关于印发《新港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镇直机关各单位,各村(居)委会:
《新港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新港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新港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改善园区交通环境,服务园区经济发展大局,园区管委会决定从4月15日至7月15日在整个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行动得到顺利开展,成立新港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柳英革担任,副组长由园区党工委委员、韦源口派出所所长朱世明担任,成员由园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喻家宏、园区交运分局负责人肖志毅、柏林交警中队中队长姜荣松、镇司法所所长费世福及各行政村负责人组成。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执法局,喻家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整治期间,工作专班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人员力量,点面结合,重点突击,巩固成果,对辖区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每天 7至 22时必须安排精干力量在重点路段开展整治活动。
(一)规范货运车辆行车秩序
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受限货运车辆在禁行区域道路上行驶,一律禁止货运车辆及工程车辆进入镇区街道。对允许货运车辆通行的道路,严格规范行车秩序,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装载和号牌污损、超载、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交运分局、行政综合执法局、柏林交警中队
责 任 人:喻家宏、肖志毅、姜荣松
(二)规范小型客车、摩托车、行人秩序管理
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对辖区内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顿,重点加大对无证驾驶、饮(醉)酒驾车、超员、超载、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违法停车、遇前方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不依次排队或穿插超越行驶等严重影响道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镇区街道设置一至二个公交站点,方便公交车、客车停靠,对不按规定停靠,随意上下客的载客车辆进行严厉查处。
责任部门:柏林交警中队、交运分局
责 任 人:姜荣松、肖志义
(三)设置治限超载、纠正违法违章服务检查站(岗亭)
在新港股份公司大门拐弯路口和韦山至镇区的拐弯路口分别设置2个检查站(岗亭),主要负责治限超载、纠正违法违章工作,由行政综合执法局、交运分局、柏林交警中队、韦源口派出所等单位分别驻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驻扎,由行政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重点针对进出园区工程车辆、大型货车的超速、超载及路面货物抛洒、建筑施工材料随意堆放问题进行检查,有效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局、交运分局、柏林交警中队、派出所
责 任 人:喻佳宏、肖志义、姜荣松、王振伟
(四)建立重点路段巡查工作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由行政综合执法局与柏林交警中队共同组建一支道路巡查小分队,重点是在进出镇区新街路口、菜市场、交叉路口、学校等主要路段进行来回巡查,防止货运车辆进出镇区街道,规范客车、摩托车、行人等的交通出行及车辆停靠行为,整顿小商小贩、门店占道经营等秩序问题,保障镇区交通秩序畅通无阻,镇容镇貌洁净靓丽。
责任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局、经发局、交运分局、派出所、柏林交警中队
责 任 人:喻佳宏、熊晓光、肖志毅、姜荣松
(五)强化静态交通管理,落实 “创卫 ”工作要求
全面开展辖区各类道路的停车秩序整治,划分工作责任区,落实责任人,确保辖区道路无乱停乱放现象,创建全市卫生城镇。一是严格清理车行道上的违法停车,对违法、私自施划的泊位,坚决进行取缔和清理。二是与道路沿线各单位签订门前守法和规范停车责任书,积极指导各单位停车人员行为规范引导车辆同向停放,疏导管理好门前和临路一侧的车辆停放。三是严格查处在机动车道上随意抛洒物品、兜售物品和车辆驾驶人或乘车人向车窗外乱扔垃圾、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责任部门:行政综合执法局、柏林交警中队、司法所
责 任 人:喻佳宏、姜荣松、费世福
-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始终,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教育。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既要按照各自分工,狠抓落实,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互通情况,共同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力争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努力营造依法严管严治的社会氛围。对于因没有履行职责而引发影响恶劣的特大交通事故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园区纪律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同时通过这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明显好转,为新港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引擎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