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要求,根据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总体安排,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一、茂立港
1.茂立港流经济桥村、四松村、尧治村、拟划河流长度约5.4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0.11平方公里。
二、虾蟆湖港
1.虾蟆湖港流经三洲村、营盘村、三堡村、拟划河流长度约3.6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0.17平方公里。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714-7893287。
附件1:茂立港划界管理范围公示图
附件2:虾蟆湖港划界管理范围公示图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区管委会
202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