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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号公示—交办信访件D2HB202109180058】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任务编号D2HB202109180058)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6-16 09:04

按照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问题整改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任务编号D2HB20210918005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信访件问题(任务编号D2HB202109180058)

黄石物流园区新冶钙业有限公司碎石场,新建了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噪声、粉尘扰民,24小时作业影响居民生活。

二、整改目标

对企业噪音、粉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三、整改措施

1.督促该企业严禁超时加班作业,晚上21点以后停止施工作业,如特殊工艺需要连续作业,必须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公告后方可施工

2.督促该企业建设施工区主干道必须定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裸露的土方必须进行覆盖,防止扬尘,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3.该项目验收投产后,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企业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做好做实。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新建生产线已严格实施每天21点后停止施工作业,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厂区及周边噪音符合相关标准。

2.企业每天安排4台洒水车按照2小时的频率洒水降尘,对进出厂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并对厂区内外道路定时洒水冲洗,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厂区围墙及道路硬化已完成,易扬尘作业已采取湿法作业,裸露土方和原材料已覆盖,厂区旁边汽修厂已完成征收并进行场地平整和绿化,需要长期坚持的将长期坚持。

3.企业已按照要求明确环保责任制,制定各个岗位环保职责并按职责开展日常环保工作,相关监管单位日常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依法治理噪音、扬尘污染,定期开展环保巡查,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污防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加强事前事中管控。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防治噪音、粉尘污染问题复发。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5日,共10天)向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反映。

联系方式:

承办人:陈敬良  0714-7825551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