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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信访交办件“编号X2HB202109290070”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6-17 16:26

 

关于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信访交办件“编号X2HB202109290070”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相关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新港开发区很多项目未批先建,从未监管。

  1. 整改目标

    责令未批先建项目停工整改,完善项目手续办理,加强动态监管,杜绝违法建设行为。

  2. 整改措施

    1.责令所有项目在手续未办理到位前停止建设。

    2.鹏程科技50万吨/年非普通级碳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项目,已建议企业转型。

    3.协助企业完善手续办理。

    4.责令新港园区国土分局立即对7号公路、18号公路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依法处理,按程序60日内办结。

    5.加强动态巡查,杜绝违法建设行为。

  3. 整改完成情况

    1.已责令所有项目在手续未办理到位前停止建设。

    2.目前,湖北鹏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非普通级碳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项目已停止建设,不再实施,正积极引导湖北鹏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好项目转型市场论证,推进企业转型。

    3.秦河、杭氧已落实能耗指标,并经第三方认定整改完成。2021年12月13日经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整改完成。

    4.已对7号路18号路未批先建的违法用地行为下达停工通知,并立案处罚。

    5.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进-步加强辖区在建项目巡查力度,确保监管无漏洞无死角,杜绝未批先建情况发生。

    如果对该文件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6日

    联系人:冯曼玲   联系电话:0714-7893282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