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号公示--任务编号D2HB202109040016问题】黄石市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任务编号D2HB202109040016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相关要求,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相关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任务编号D2HB202109040016问题: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柏林村鑫宏(兴洪)物流有限公司非法开采茅草山,破坏省级生态林35亩,影响生态环境。
二、整改目标
1.对占用的生态公益林进行整改恢复。
2.立案查处。
三、整改措施
1、2021年3月25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对占用的11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整改恢复。下一步将根据设计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植树复绿和整改养护。
2、2021年9月8日,对阳新县兴洪物流公司实际占用11亩生态公益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经核实,实际占用11亩生态公益林(10.98亩),非35亩。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已要求其对占用的11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整改恢复。
2.兴洪物流违法行为已立案、已完成当事人笔录和林勘院报告。已将10.98亩生态公益林违法案件材料移送园区公安分局。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中央和省里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巡查。对林地保护进行动态巡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巡查质效。
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既要加强橫向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又要强化纵向执法部门的责任落实,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倡导村组协助配合的责任层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加大打击力度。以法制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整改的整改,该移送的移送,为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周梦玲 联系电话:0714-7890018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