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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信访交办件(下沉督办件)完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2-06-24 15:08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相关要求,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下沉督办件问题:新港园区9月14日宏盛40万吨铜项目(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效果差。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洒水频率。新增现场洒水车接水点一个,两台洒水车定期洒水,确保每天洒水次数在8次以上。

2.加大降尘力度。督促宏盛40万吨铜项目部于9月17日增设10台炮雾机,以确保15台炮雾机每天同时使用,有效降尘。

3.增加降尘设施。督促宏盛40万吨铜项目部在1#、7#、8#、9#、10#、11#和15#主要道路一侧加装喷淋系统,全场约3000m,于9月18日开始安装并尽快投入使用,确保现场扬尘得到彻底控制。

4.加强日常管理。指定专人每天负责厂区内防尘措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保持三台洒水车常态化洒水。已要求三台洒水车每天在场区内循环洒水次数不得低于8次,且洒水不能中断(除雨天外),并加强土方开挖和渣土外运时的洒水降尘工作。

2.保持现场炮雾机全天开启。目前现场共有10台炮雾机投入使用,要求每日全部开启,不能中断(除雨天外)。

3.增加喷淋降尘设施。项目部现决定在现场1#、7#、8#、10#及15#主要道路一侧加装喷淋系统,全长约3000m,以此确保每套系统喷洒次数每天不少于4次(除雨天外)。

4.控制现场车辆不得超过20km/h。每日对现场车辆进行抽查测速,依据项目规定严格管理,确保扬尘控制的三项主要措施得以落实落地。

5.加强对扬尘控制措施的日常监督。项目部已派人每天对以上四项扬尘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完成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局,公示时间为2022年624-2022年74日。

联系人:费奎  联系电话:0714-7893033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