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序号X2HB202109140027)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黄石港区韦源口镇新港华电西塞山电厂汽车运输煤炭,重载运煤及其他超载车辆对周边道路的路面损坏,粉尘污染环境,居民出行不便。
二、整改目标
改善新港大道粉尘、抛洒、噪音等环境状况
三、整改措施
1.为解决该路段路面破损问题,园区已于2021年8月初启动东湖路修复工程,目前正进行铺设水稳和硬化路面施工,10月底可以完成整个修复工程。
2.为解决该路段粉尘污染问题,针对该路段实际情况,已增派环卫工人,及时清扫沿路抛洒物,并根据天气情况,对东湖路增加洒水和冲洗频次,降低道路扬尘。
3.为解决该路段车辆超载问题,督导新港港口公司进出车辆按规定装载,同时对东湖路过往运输车辆加大检查力度和超载限载执法强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严厉打击超载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1.东湖路修复工程已全面完工,通车。
2.同时增派环卫工人及时清扫,并增加冲洗频次,最大限度进行降尘。长期坚持。新港园区于4月份开始集中开展扬尘和抛洒治理专项整治行动,设立道路巡逻分队,24小时不间断拦查、巡查,重点打击超载超限、超速、抛洒带泥、改装等违规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园区管委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 7月 30日。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电话:13581295661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