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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任务编号D2HB202109120001重点件)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7-22 19:13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任务编号D2HB202109120001重点件)整改情况

公  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黄石市阳新县源口镇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无审批手续,辖区十多个村湖非法征收了大概20至30平方公里,挖山田湖,破坏环境,任意处置资源,公开销售砂业岩石。

二、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并加强巡查,拆除春湖非法农庄并对春湖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对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同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加强动态巡查,防止违法行为再发生,并积极争取统筹用地报批指标。3.对春湖公园未办理水利审批手续问题及美年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4.制定春湖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完成填湖的退湖工作,完成春湖保护详细规划,完成美年公司占用湖面及滩涂27亩相关等问题的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进行立案。2.加强动态巡查,防止违法行为再发生,并积极争取统筹用地报批指标,目前已完成土地合法手续申报工作。3.经调查,春湖公园不在2020年5月划定的春湖保护区范围内。经过多轮上门做工作,春湖美年农庄已自行拆除完毕,违章建筑垃圾已清运。4.2022年6月份,已请省市专家对编制的春湖详细保护规划通过了评审,正在按程序报批。

如果对该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园区管委会,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30日。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电话:13581295661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