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省序号6”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22-08-02 10:44

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省序号6”整改相关要求,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相关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省序号6”问题: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工程管理不规范,渣土露天堆放,扬尘问题严重,泥浆水排入湖边塘。黄石市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基础工程工地工程管理不到位,存在野蛮施工,大面积渣土露天堆放,工地、周边道路扬尘问题严重,工地泥浆水通过管道(经度115.281881,纬度30.072647)排入中湖(属于湖泊保护名录)东北侧湖边塘,致使湖边塘淤积土红色泥浆,与湖面只有围垸相隔。

二、整改目标

1.长江沿线2公里范围内不得出现露天堆场。

2.形成河湖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局面。

三、整改措施

1.对阳新县鹏元建材有限公司临时弃土场进行覆盖。

2.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对中湖的巡查频率。

3.积极配合园区实行”因河施策,一河一策”的管理方式。

4.强化道路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围挡,完善扬尘防治措施。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该弃土场经整改后进行覆绿,近期检查未发现裸露弃土。

2.近期加强了对中湖的巡湖频率,未发现企业污水流入中湖。

3.全力配合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中湖的管理。

4.成立了扬尘和抛洒综合治理专班,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辖区内企业完善扬尘防治措施。

五、今后工作打算

按照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未纳入报告问题线索“省序号6”整改要求,持续做好监管工作,确保“长期坚持”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巡查。对“河湖长制”进行常态化巡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巡查质效。

2.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既要加强横向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又要强化纵向执法部门的责任落实,加强与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倡导村组协助配合的责任层级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加大打击力度。以法制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处罚,为园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公示时间为2022年82日-2022年811,共10天

联系人:徐玉珍             联系电话:0714-7891067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