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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3-02-17 18:0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园区党工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园区党工委巡察组将于2023年2月16日起,对新港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党委、新港园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新港园区应急和平安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发现新港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党委、新港园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新港园区应急和平安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聚焦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受理关于新港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党委、新港园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新港园区应急和平安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园区党工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并优先办理。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本轮巡察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巡察时间

接访地点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2月16日开始,2个月左右(信访受理时间4月 20    日截止)

园区201办公室

xg7891001@163.com

固定电话:0714-789100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园区党工委巡察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