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阳新县2023年度第1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06-19 18:39

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政征预字[2024]X011号


韦源口镇韦源口村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阳新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单位土地,我局现将阳新县2023年度第1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韦源口镇韦源口村,面积0.4741公顷(7.1115亩)(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拟征收土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土地现状调查的范围为:被征收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韦源口镇韦源口村村委会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应补偿的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造册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619



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政征预字[2024]X010号


韦源口镇春湖村村民委员会及全体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阳新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单位土地,我局现将阳新县2023年度第1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韦源口镇春湖村,面积2.2926公顷(34.3890亩)(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拟征收土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土地现状调查的范围为:被征收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内的土地。拟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配合韦源口镇春湖村村委会进行实地现状调查,并将双方调查认定应补偿的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与数量等逐一登记造册签字,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收土地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阳新县人民政府

2024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