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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4-12-26 09:14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省序九号)的要求,目前反馈意见已整改完成,并经市级验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内容

工业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大。2021年黄石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4、单位面积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3、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全省第2

二、整改目标

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减排,完成省定氮氧化物减排考核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长流程钢铁和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不含矿山)超低排放改造;推动10家及以上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晋 A升B”工作。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提级提能技改专项行动,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强化源头管控,强化执法监督和污染天气应对。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1.新港园区重点推进氮氧化物减排工作,2022年督促指导园区重点排污企业华新(阳新)公司,开展氮氧化物减排工作,该工程通过改造总减排量1956吨/年,完成了氮氧化物减排考核目标任务。

2.严格按照《黄石市2024年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推动辖区重点企业华新水泥(阳新)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该企业初步计划投资5790万,争取了中央大气专项帮扶资金488万,计划2025年2月开始施工。

3.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工作计划,根据生态环境部下发至我市锅炉清单,开展生物质锅炉改造工作,两台锅炉已全部改造完成;新港园区积极谋划大气治理项目,2023年谋划9个大气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2024年10个目前完成9个,1个即将验收;2023年华新水泥(阳新)公司、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成功创B,2024年宝钢涂镀板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均已成功创B并公示。

4.新港园区紧抓源头管控。推动重点行业辖区内港建新材料有限公司、秦河新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按照引领性环境绩效水平标准建设,目前港建新材料已经完成验收并等待公示。

5.新港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开展涉VOCs排放交叉检查,共发现问题7个。二是参与5轮远程大气监督帮扶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6家,查出环境问题8个,突出环境问题1个。三是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共办理涉气案件6起。上述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跟踪督办,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9日。

联系人:张森  联系电话:0714—62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