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新开发银行贷款黄石新港现代物流枢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黄石新港现代物流枢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黄石市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共包括四个子项目,20个分项。子项目一为物流基础设施工程,涉及12个分项,主要为新改扩建10条城市主、次干路,新建2条空中廊道工程、新建铁水联运物流园等;子项目二为物流服务配套设施工程,涉及4个分项,分别为污水回收利用工程(污水厂升级、雨污分流、污水提升泵站)、园区给水加压泵站、智慧路灯改造工程、园区绿色公交系统;子项目三为数字智慧系统工程,涉及3个分项,包括物流智能运营服务平台、物流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工程、智慧工排水系统台;子项目四为机构能力建设。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15972525256
联系地址: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河金省道谭家畈村特1号科技创业园A栋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饶工
电话:027-87338262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也可通过如下链接直接填写意见:http://hp.cseti.com.cn/?p=17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日止。与本项目相关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