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审,我中心依申请拟对下表所列涉及继承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地址: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还建楼新港园区资规中心,联系电话:0714-789208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房屋面积(㎡) | 用途 |
刘海山 | 刘道伟 | 土地和房屋 | 阳新县韦源口镇兴韦大道银湖湾居住小区8号楼1-1504号房 | 128.53 | 住宅 |
黄石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