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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港园区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公示

   时间:2026-07-06 10:56

为全面规范新港园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根据《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关于新港园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备案申报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已完成新港园区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运输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黄石新港产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期限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2.阳新县兴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核准期限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若对以上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意见。

联系人:陈新龙联系电话:0714-6206067

注:本次公示为集中核准期内完成核准的运输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仍可根据《关于新港园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备案申报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到我中心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申报。


新港园区综合执法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