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新港园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根据《黄石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关于新港园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备案申报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已完成新港园区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运输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黄石新港产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核准期限: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2.阳新县兴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核准期限: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若对以上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意见。
联系人:陈新龙;联系电话:0714-6206067
注:本次公示为集中核准期内完成核准的运输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仍可根据《关于新港园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备案申报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到我中心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核准的申报。
新港园区综合执法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