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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预公告(经天村)

   时间:2026-07-20 12:32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区拟启动海口湖管理区经天村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涉及海口湖管理区经天村三组、四组土地0.0596公顷,共3个地块(详见用地范围图)四至清楚

二、转用土地理由

拟转用土地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六十一规定的情形,因农村公共设施、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确需将该区域内的农用地转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农用地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3日,由黄石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农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海口湖管理区、经天村,并已在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hsxg.huangshi.gov.cn/)予以公布;被农转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项目用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或黄石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