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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高端商务酒店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园区政数中心      时间:2021-01-11 18:17

为进一步完善新港园区城市功能配套,现面向社会资本公开招商引进有实力、信誉好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投资建设运营高端商务酒店项目,现就项目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设计要求

1、项目选址:该项目选址位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兴韦大道以西、韦山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约20亩(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2、设计要求:项目设计应富有特色、功能合理、外观新颖,项目建设方案须符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控规,报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审定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周期

1、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

2、建设周期:依法依规按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建设,24个月内建成投入运营。

 

三、项目产业配置要求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客房总数不少于200间,同步建设会议、餐饮、健身、娱乐等配套功能设施。

四、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方或其合作方须具有在国内开发和自持1座及以上商业酒店的经验,并向我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投资方须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前向我方交纳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项在本项目用地摘牌后转为土地出让金。本项目在项目用地摘牌后6个月内未开工,则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3、投资方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后,须在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设立独立运营的项目公司。

4、项目投资及建设应有具体实施计划与方案,并严格执行,我方有权督促按项目计划完成投资建设

5、投资方应有投资建设本项目的资金储备,并向我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等。

 项目开发的主要政策

1、本项目用地红线外的市政配套设施纳入韦山春湖公园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可供酒店投资方使用。

2、 等额奖励该商业项目开发建设中该项目公司所缴纳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园区(县级)留存部分,以支持项目发展。

3、项目建成后,为支持投资方项目建设,我方通过产业发展资金对项目公司予以奖励支持,具体标准为:

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5亿元以下时,前两年参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额园区(县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两年参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额园区(县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项目初步设计建设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1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黄石新港科技创业园A座601室

报名联系人:王季君          

联系电话:15997118881

报名联系人:李晓斌         

联系电话:1599714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