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拆除非法洗砂、碎石加工点行动预案
为彻底解决园区、镇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占地、破坏国家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洗砂、碎石加工等非法产业,新港园区管委会决定在园区、镇区规划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拆除非法洗砂、碎石加工点的行动,为便于集中拆除非法洗砂、碎石加工点行动的指挥调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协调配合,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拆除行动安全顺利完成,特制定拆除非法洗砂、碎石加工点共28处行动预案。
一、拆除非法洗砂、碎石加工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拆除对象(洗沙、碎石加工点共计28处)
联鑫砂石厂(严义强 )
联鑫砂石厂(冯继红)
联鑫砂石厂洗砂生产线(黄平富)
天源建材程浩生产线
天源建材邓新春生产线
永和建材
武汉长丰市政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费新坤洗砂厂
中工机械厂隔壁洗砂生产线
费明杰洗砂厂
周献文碎石加工厂
中福碎石加工
谭义源碎石加工厂
潭家畈碎石加工厂
金星建材加工厂
冯胜军碎石加工厂
三鑫建材厂
冯金友碎石加工及洗砂厂2家
黄石新港资源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韦山村生安采石场
华神锚链碎石加工
泰华2家
中工机械厂内3家
鑫源物流
(二)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9年5月7日下午2时30分
集合地点: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办公大楼门口
(三)拆除行动组成人员:总计62人。
1、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行政综合执法局40人
2、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 2人
3、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经发局2人
4、韦源口派出所4人
5、韦源口环保局 2人
6、韦源口镇供电所3人
7、韦源口水利服务中心1人
8、韦源口镇人民政府2人(有涉及拆除加工点的村派村干部一名在现场)
9、海口湖专班2人(有涉及拆除加工点的村派村干部一名在现场)
10、韦源口卫生院2人
11、园区交运分局2人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编组和分工
指挥长:陈萌
成 员:张远波、安建勇、王海亚、喻家宏、张荣、陈迪荣、叶洪雨、肖志毅
(一)现场拆除组
组 长:叶洪雨
主要职责:负责对拆除行动人员、机械装备调配指挥;负责调配拆除行动所需各类车辆和工具;负责组织人员对拆除现场实施警戒;负责维护拆除现场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负责指挥拆除机械对违章设施、建筑实施破拆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安全保障组
组 长:陈迪荣
成 员:由派出所指定人员
职责与任务:负责拆除过程中突发事件以及暴力抗法的处置工作;负责维护交通秩序,指挥交通,调配现场拆除车辆的停放,确保拆除现场周边干道交通畅通有序;负责对拆除现场黑恶势力以及对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闲杂组成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拆除行动过程中车辆安全。
2、拆除行动组
组 长:叶洪雨
副组长:张远波、安建勇、喻家宏、张荣、王海亚、肖志毅、王扬波、王贤军
人员编成:综合执法局40人、国土分局 2人、环保分局2人、交运分局2人、韦源口水利服务中心1人、供电3人、韦源口政府2人、海口湖专班2人
职责与任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拆除现场实施外围警戒和拆除设备的调配;环保分局负责指挥引导拆除机械进入拆除现场对违法机械设施、建筑实施破拆,对拆除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并有效处置,对拆除机械进行指挥调度;韦源口政府、海口湖专班、国土分局、交运分局对现场无关人员进行清场;供电所负责对拆除现场的电力设施、电线的断电工作;水利服务中心负责对水利设施的断水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行动组除机械操作人员外所有人员对外围警戒小组实施有效增援。
3、应急组
组 长:张炳灿
成 员:由韦源口卫生院指定人员
职责与任务:负责拆除行动过程中,对拆除对象户及其亲属自伤自残进行医治、抢救;暴力抗法导致执法人员受伤或严重受伤的进行医治、抢救;拆除现场及医院安排专人值守。
4、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海亚
成 员:经发局指定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为参加拆除工作人员制作拆除行动工作证;负责对拆除实施单位进行拍照,对拆除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信访维稳组
组 长:舒宏申
成 员: 信访维稳中心指定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各自辖区内拆除行动前的风险评估,做好拆除对象及当地村民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思想工作,确保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拆除行动过程中,拆除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劝导拆除对象及当地村民离开拆除现场;负责拆除行动结束后拆除对象及群众有关事宜的及时处置及信访维稳工作。
(三)固废处置工作组
组 长:张远波、叶洪雨
成 员:由韦源口政府和环保分局指定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对拆除后的现场遗留的固废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三、现场组织与实施
1、所有拆除人员按照集合的时间和地点,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集合位置,指挥组集合整队,指挥长动员布置后,按照警戒人员、拆除行动组和拆除机械顺序依次进入拆除现场。
2、到达拆除指定区域后,全体参与拆除人员迅速整队到达各自岗位开展工作。供电所和水利服务中心进场断水断电完毕后立即向现场拆除组指挥长报告。
3、确认无关人员及有价物资全部转移到安全地段后,现场拆除指挥长宣布“清场完毕,拆除开始”。
4、拆除行动完毕后,由宣传组对拆后现场进行拍照,补充完善证据,详细记录现场工作记录,做好后期清理工作。
5、待参加拆除机械全部退场至指定区域后,由拆除组指挥长通知各部门工作人员步行返回集合地点乘车返回。
四、应急处置安排
1、对暴力抗法情况的处置。拆除过程中,当事人不配合行动时,要作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设法将其带出场外进行宣传教育,避免在现场吵闹;出现当事人殴打执法人员或拿凶器威胁时,要及时配合公安民警将当事人带离现场依法严肃处理;当出现群体闹事起哄时,首先请公安民警将领头脑闹事者强行带离现场,然后视情况展开宣讲政策,平息事态;或者采取相应的策略,暂时回避矛盾。
2、对拆除现场当事人自残、自杀或出现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置。当拆除现场当事人有自残、自杀倾向时,现场执法人员须当即采取保护或隔离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当施工中因墙体倒塌、机械或电击造成人员伤亡时,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安排送医救治,并联系120救助,同时视伤员情况及时正确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现场拆除组报告情况。由现场拆除组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拆除。
五、纪律要求
1、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既保证执法程序切实到位,又要坚决执行行动预案,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严禁殴打、辱骂当事人或围观群众。
2、参加拆除行动人员现场必须统一佩带工作牌,头戴安全帽进入现场,必须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现场调度,按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3、各工作组组长和负责人必须到达拆除现场,按要求履行职责,不得迟到和中途退场。
4、对拆除行动及突发性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统一由县委宣传部主要领导审查后方可发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