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招商和项目办薪酬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招商和项目办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共38个)
1.四级岗位(4个):项目督办专员1名、招商分局局长2名、007项目服务办主任1名;
2.五级岗位(7个):招商分局副局长2名、007项目服务办副主任1名,各部部长4名(现代物流招商部、工业招商部、外联部、工程部);
3.六级岗位(27个):招商服务专员15名,项目服务专员12名。
二、竞聘的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人员范围
1.园区各镇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现任科级及以下人员(含政府雇员、聘用人员等)。
2.其他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聘用人员等编外人员(一般应有一定招商工作经验)。
(二)资格条件
1.参与竞聘的人员须试用期已满,且一般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
2.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服从调度安排。
新港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现有人员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全员须参与竞聘,不参与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重新安排工作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竞聘:
1.乡镇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和选调生;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7日。
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竞聘,每人可申报竞聘1个岗位。原则上聘用岗位数与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低于1:1.5,如未达到比例,视情况取消或调减岗位聘任数。
报名材料包括:《岗位竞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竞聘方式
竞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一共有两道题,第一道题为竞聘演讲,演讲内容为个人近年来履职情况和竞岗优势及聘任后的工作打算,第二道题由考官进行提问,竞聘者现场答题。每道题答题时间不超过4分钟。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试用和聘任
园区党工委对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面向全园区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影响聘任职务情况反映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拟聘任人选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存在影响聘任情况的,经核实后取消聘任资格,并按照集体研究意见递补人选。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取消聘任资格,退回原单位,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薪酬待遇
竞聘岗位人员工资由基础性工资和考核绩效工资组成,基础性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考核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60%。四至六级岗位年工资标准分别为28万元、23万元、20万元。
政策咨询电话:7891253 (新港园区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