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中共黄石市委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工作
委员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简介
一、黄石新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市委各项决策决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园区重大事项;统筹园区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制定并实施园区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园区党的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承担园区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配合所在地党委巡察机构,对所管理的机构开展巡察工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按照权限统一管理园区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
(三)统筹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按照权限组织编制园区综合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等专项规划,按程序和权限报请批准后组织实施;经依法批准,承担区域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以及资源市场等重点领域、重要资源、关键要素协调保障等管理工作。
(四)按照权限依法组织区域内财政收支和监管、统计、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履行园区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区域内行使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经济管理权和行政管理权。
(五)会同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展壮大临港经济,打造临港特色产业集聚带,牵头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负责棋盘洲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发展、运营工作,推动新港港口由运输港向贸易港、枢纽港转变。
(六)统筹制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和工作计划;制定各类投融资扶持服务政策;创新招商工作方式,建立完善招商引资服务机制,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区域内企业深化改革,科研技术、产品开发、成果运用等各项企业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推进对外开放合作。
(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县授权委托,组织协调或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园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区域发展;组织协调代管乡镇(管理区)做好基层人大、政协、群团相关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监管责任。
(九)协调、配合、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园区相关机构的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黄石新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园区机关日常运转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承担园区机关相关规定制度的研究拟订工作;承担综合调研、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党务政务公开等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园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和舆情管控工作;承担指导镇区便民服务工作;承担服务型政府(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关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加挂组织部牌子。承担园区各级党的组织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权限承担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统一战线、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领域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承担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园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园区机关群团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协调代管乡镇(管理区)做好基层人大、政协相关工作。
(三)财政金融局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承担园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地方金融、内部审计等领域相关工作;编制园区年度财政预决算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机构、地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收取国有资本收益,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承担园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管服务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承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统筹园区发改、经信、科技、统计、应急管理等领域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制定园区重点领域改革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推进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园区港产城融合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工作;开展园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电力、石油等能源企业的协调管理;承担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推进 科技企业建立产学研创新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转型升级;统筹园区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建设局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统筹区域内城乡建设、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港口物流、人防等领域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按照权限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区域内城市维护(环卫、市政、园林)管理工作;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承担区域内城镇燃气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社会发展局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组织协调或协助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区域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工作,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区域内教育、民政、司法行政、水利湖泊、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人民武装、残联以及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工作。
黄石新港园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负责黄石新港园区纪检监察工委日常运转,承担有关工作。
黄石棋盘洲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综合保税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区域内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按照权限组织编制综合保税区的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目录,制定综合保税区的重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措 施,统筹产业布局,承担招商项目的洽谈、推进、协调和服务工作;参与编制综合保税区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协助开展综合保税区的土地征用、出让和规划、建设等工作;为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消防、安全生产、商务等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协调和服务;指导监督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和保税业务,协助入驻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综合保税区有关政策、项目、资金对上申报工作;协助开展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监测经济运行状况,分析和预测发展态势,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黄石新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
(一)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综合执法中心(安全生产 监管执法中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授权委托,经依法批准,在法定或授权范围内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交通运输以及其他依法授权委托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承担园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授权委托执法事项规定范围外的执法问题;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研究制定园区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承担园区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招商和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承担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政务服务等领域有关工作;负责拟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园区招商宣传和考核检查等工作;承担重要客商资料库、企业信息跟踪库、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参与、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承担项目跟踪、协调、服务、指导、督办工作;承担项目建设“七通一平”和有关审批服务工作;整合政府、社会创业与孵化资源,为初创型、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承担园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工作。
(三)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应急和平安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根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委托,承担政法、信访等领域相关工作;承担区域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编制园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指导代管乡镇(管理区)的综治、政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