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发改审批〔2021〕59号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关于新港(物流)工业园天然气利用工程核准的请示》(新管经发[2021]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7年本)》中“余热余压余气发电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规定,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11-420200-04-01-103429)。
项目单位为黄石新港中石油昆仑城发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境内。
三、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分两期完成,一期为黄石公司新港大道天然气管道敷设至中压计量橇,长度约0.1Km,气源接驳黄石公司DN400中压预留阀,与韦山大道交汇处的DN400中压管道连接。二期为待建的太子门站、金海高中压调压站出站中压管道。具体建设规模为:
一期中压管线起点新港大道东侧横穿至西侧,中压管道总长度25.7km。计量橇后DN400中压主管沿韦山大道向西敷设至兴韦大道,沿兴韦大道向北敷设至韦源口镇,向南敷设至临港产业片区;DN400中压主管沿兴韦大道向南,经工纵一路、老河金省道敷设至金海调压站;沿线支管向园区各用户延伸;
二期从金海高中压调压站岀来,沿315省道敷设至太子产业园,沿工横一、二、三路向东敷设至海口湖新区,沿线支管向园区各用户延伸,气源接驳待建的金海高中压调压站,长度39.3公里。新港园区中压管网布置为DN400/DN300的中压主干线,de250/de160的中压支线。
四、项目总投资约4051.6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公司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依据分别是阳新县规划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规划分局《关于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规划路由选址复函》、武汉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局督导黄石新港中石油昆仑城发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后续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做好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附表
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建设名称: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 采 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规范进行招标活动。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1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