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部门、韦源口镇政府、海口湖管理区、新港开发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19年“五一”劳动节将至,根据上级文件、会议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4月30日至5月6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国栋
副组长:柳英革、陈萌、彭五一、宋杰
成 员:园区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发局,王海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晓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大检查各项具体工作。
三、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建筑施工安全。重点开展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与管理,落实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坍塌等措施情况。(责任单位:园区建设局、园区规划分局、园区各指挥部、韦源口镇供电站等有关单位)
(二)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及临时取土场、违建管控安全。重点抓好无证无照驾驶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等。水上交通重点抓好渡口、码头的安全管理,查处“三无”船舶,杜绝非法运输和违章经营行为;国土分局落实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机制,加大对地质灾害点、取土场、泥石流易发段的巡查力度;行政综合执法局对停车站点、重点物流堆场、作业码头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标识,是否安全作业进行检查,重点对集贸市场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市政设施安全等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园区交运分局、园区国土分局、园区行政综合执法局、交警柏林中队等有关单位)
(三)文化教育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校车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供电设施等重点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食品安全是否达标等。(责任单位:韦源口镇政府、韦源口食品药品监督所、韦源口镇中心学校、韦源口镇供电站)
(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重点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泄露等措施情况,警示标识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及演习情况,以及厂区消防安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供电供水设施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责任单位:园区经发局、新港水务公司、韦源口派出所、韦源口供电站、韦源口工商所、韦源口环保分局、)
(五)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场所。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场所安全问题。集贸市场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用电安全、疏散通道等重点区域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食品卫生安全是否达标等;卫生院使用医用仪器的检查室、手术室、中心机房等重点部位的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患者集中的病房楼、门诊楼是否存在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锁闭安全出口等;社会福利机构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紧盯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检查各种群众集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是否照规定报送安全机关和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园区社发局、韦源口派出所、韦源口工商所、韦源口供电站、韦源口卫生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工作第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检查监管到位,加强监管检查,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信息联动和报送工作。“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同时做好调解工作。5月7日各检查单位将“五一”劳动节检查的总结书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园区各单位在“五一”劳动节 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要完善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五一”劳动节期间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值班电话:0714-7893282
附件:
1、园区领导参加全国“五一”安全生产督查安排表;
2、新港园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3、被查单位自查隐患整改反馈表。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