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采取“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hsxg.huangshi.gov.cn/)。此外,还采用报纸、广播、电视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
(三)公开期限
按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规定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向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本机关受理地点领取,也可登陆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网络申请:申请人在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电话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当面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时,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1.受理机构: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办公地址:湖北省阳新县源口镇谭家畈村特1号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4.联系电话:0714-6209009;
5.传真号码:0714-6208008;
6.通信地址: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镇谭家畈村特1号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7.邮政编码:435200;
8.电子邮箱:hsxgyq@huangshi.gov.cn
附件: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
电子邮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质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 ||||||
表中标注*必填项,个人申请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不完整的按照要求补正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表仅用于区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室所制作信息的申请,其他信息请向信息制作单位提交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