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深入贯彻《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优化政务环境,推进园区政务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园区管委会网站为依托,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创新理念、方式方法和技术手段等,提高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坚持需求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工作力度、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难点。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制度基本健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配套联动,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促进政府阳光透明
(四)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和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作出后,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按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五)推进执行公开。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及监督方式,建议通过园区网站、主流新闻媒体等权威平台,以专题、专栏等适宜形式主动公开(办公室、经发局、新港开发公司、各指挥部负责落实)。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各部门单位、各指挥部、各村负责落实) 完善以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主、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辅的审计结果公告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和规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财政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管理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动态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人社局牵头、各单位配合落实) 按照上级部署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及时公开负面清单。(执法局牵头落实)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经发局、财政局牵头落实)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推进行政执法权的网上运行和监督;做好行政许可(涉密的除外)办理结果在政务服务网的公开工作和省市县镇四级行政许可(涉密的除外)事项上网运行工作,逐步推进主要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和管理。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执法局、国土分局、交运分局、交警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七)推进服务公开。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并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服务大厅(窗口)等多种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资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办公室、人社局牵头落实)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热、环保、交通、通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规范和监督考核制度。(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动态调整,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及时调整公布。(社发局、经发局、人社局、新港开发公司、财政局牵头落实)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财政局牵头落实)(八)推进结果公开。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社发局、经发局牵头落实)主动公开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以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办公室牵头落实)
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局、新港开发公司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扩大政务开放参与
(九)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特别是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网站、报刊、电视等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会关切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十)主动扩大公众参与。研究探索多层级、多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和质量。切实办好“市民对话”、“民生服务热线”、政府信箱、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栏目,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妥善处置公众诉求,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机关开放日、阳光热线、电视问政、网络问政、业务工作参观等多种主题活动,加强互动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十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体制,实行分级联动,负责处置的村(居委会)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对重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情况,并动态发布信息,消除误解和谣言,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环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相关媒体发布解释信息。做好重大政务舆情的督办工作,开展舆情处置效果评估,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对重大政务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各村、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四、加强平台建设,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十二)加强园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园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健全园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体系,实现政府网站信息共用、服务互通、更新联动和回应协同。推进园区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务APP等的综合应用,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网站的合作,完善各类平台的协调对接机制,实现平台载体联动更新,提高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时效。(管委会办公室、组织部牵头落实)
(十三)更好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邀请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代表参与重要政务活动,积极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全面、准确、完整传递政务信息,解读重大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特色,精心策划报道内容,扩大信息传播效果;重点新闻网站要在显著位置全面客观、图文并茂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向重点商业网站推送有关稿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办公室、组织部牵头落实)
五、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重点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和运行管理,努力形成全区主要行政权力“一张网”运行和企业、群众办事“一网通”,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实现政务公开透明。(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单位配合落实)
充分利用园区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主动推送政府信息,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各部门单位、村负责落实)
规范建设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加快构建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的公共资源交易新模式,逐步推进公共资源建议全过程信息化。(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五)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行政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全面梳理申请诉求和内容,认真检索调查,依法依规作出答复,坚决杜绝不受理、不答复和不经检索调查就答复的现象发生。(各部门单位负责落实)
(十六)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六、强化保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管委会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列入工作分工。(各部门单位负责、村落实)
(十八)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开展配套制度规范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制定部门办事公开办法、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制度等。把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形成机制;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按季度公布已登记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各部门单位、村负责落实)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办公室牵头落实)
(十九)抓好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党校以及部门和行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按照2年内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把政务公开列入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分层分级组织实施。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组织部、人社局负责落实)
(二十)强化考核监督。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纳入全区社会责任考核。(办公室牵头落实)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部门单位、村负责落实)
各部门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本实施方案明确的牵头单位要做好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建立制度、规范标准,抓好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