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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9-10 16:20

文件名称关于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黄石市委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09-10 16:20:00 发布日期2021-09-10 16:20:00
生效日期2021-09-10 16:20:00 失效日期2021-09-10 16:20:00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相关解读:【图片解读】《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2021年8月11日中国共产党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黄石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全面融入武汉城市圈,充分发挥黄石比较优势,推动城市转型发展,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加快打造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黄石力量。

(二)发展定位。聚焦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立足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以融入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为引领,坚持把创新发展作为第一动力,把协调发展作为重要内涵,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底色,把开放发展作为有力支撑,把共享发展作为本质要求,努力在区域发展中争先进位,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打造全省重要增长极。

——在创新协同上作示范,打造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以建设光谷科创大走廊副中心、“两个中心”(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分中心为目标,着力打造光谷科创大走廊协同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和产业协作发展样板区。

——在产业协作上作示范,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巩固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成果,大力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在区域产业分工和价值链中迈向中高端,加快培育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在交通互联上作示范,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依托长江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全面对接鄂州花湖机场和武汉天河机场,补齐高铁短板,推进铁水公空“四港”联动,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打造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在开放流通上作示范,打造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智慧口岸等开放平台,提高贸易便利度和口岸通关效能,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

——在市场融合上作示范,打造鄂东区域性消费中心。强化区域性中心功能,聚焦消费提质扩容,提升城市繁荣度、商业活跃度、消费舒适度,不断集聚人气,释放消费潜力,打造全省消费门户城市。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强市建设实现新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6%,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家,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千亿级、五百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梯队基本构建,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基本建成。区域发展布局实现新突破,深度融入全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全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环大冶湖区域发展向纵深推进,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全面绿色转型实现新突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得到较好控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式普遍建立,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扩大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建成,鄂东区域性消费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城市初步建成。市域治理效能实现新突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黄石样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到2035年,全市科创能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美丽黄石基本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建设科技强市,打造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

积极对接武汉、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推动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政策互通,实现研发在武汉、生产在黄石,孵化在武汉、加速在黄石,引才在武汉、用才在黄石。

(四)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推进跨区域创新协作,加强“飞地”科创园建设,用好建强黄石科技城和黄石(武汉)离岸科创园,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离岸科创中心,推动武汉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高水平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和重大试验基础设施在黄石设立分支机构或中试、产业化基地。构建全域创新格局,高水平建设环大冶湖科学城、光谷东黄石科创岛、环磁湖应用科技创新中心,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高层次人才聚集区,辐射带动全域创新。优化创新政策体系,学习借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实现区域创新政策有效对接。

(五)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坚持优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构建“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链,打造梯次递进、成长有序、生态良好的科技型企业群落,建设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建立健全相关科研立项和资助机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让企业成为创新决策主体,深度参与科创项目决策。

(六)提升创新平台能级。聚焦区域和产业发展需求,整合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资源,加快引育和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超过120家。建立完善各类创新平台质量管理、优胜劣汰发展机制,引导创新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七)打造创新人才高地。深入实施各类人才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围绕主导产业引进一批关键技术发展的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硬科技”领域技术专家。大力培育创新人才团队,建立“平台+项目+人才”机制。坚持产教融合发展,积极培养专业技能人才,依托市内外职业院校,推行校企共建共管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企业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高在黄职校高校毕业生留黄就业率。

(八)优化创新生态环境。健全“政产学研用”对接机制,利用在黄高校及武汉等地科教资源优势,实现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科技供给精准对接。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形成逐年增长机制。加强科技金融供给服务,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创新创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股设立创投、风投、天使投等专项基金,推动高新技术产业蓬勃发展。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

聚焦“十四五”工业倍增,持续推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配套武汉“光芯屏端网”产业,全面提升制造业发展质效和能级。

(九)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打造1个两千亿级、3个五百亿级、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做强传统优势产业,推进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向新材料产业升级,着力打造1个两千亿级新材料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头部企业和终端企业,引导已落户企业进一步投资建设,释放扩大产能规模,着力打造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3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汽车及零部件、节能环保、纺织鞋服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推进新一轮企业技改升级、二次创业,力争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50%以上。

(十)推动产业链条化发展。做实产业链链长制,推进PCB、铜、高端装备、新型显示、纺织鞋服、钢铁、生物医药、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节能环保、铝型材等12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制定落实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产业布局图、招商目标图。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加快补链、强链、延链,增强上下游企业配套能力,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十一)强化产业数字赋能。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强基工程,推动制造业数字赋能、数字转型,着力提升产业装备、技术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建设水平。加快5G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各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

(十二)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立足黄石产业实际,围绕协同匹配先进制造业、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突出抓好研究设计、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4个重点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等细分领域和行业,培育壮大一批创新能力较强的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四、坚持全域临空临港,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发挥临江、临港、临空、临光谷优势,全面接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航运网、高铁网、航空网,持续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新时代“九省通衢”的鄂东中心枢纽。

(十三)深度对接武汉。加快建设武阳高速黄石段、武阳高速阳新连接线,推进314省道黄石段、315省道河金线改扩建,深度谋划黄石新港至武汉光谷快速通道,开通黄石至武汉城际公交。积极谋划武(汉)鄂(州)黄(石)市域铁路,实现与武汉城市轨道交通无缝对接。

(十四)加快连通鄂州花湖机场。积极推进鄂州花湖机场高速二期、沿江大道、106国道铁山-大冶段改建工程、大广高速新增东方山互通、青湖-鄂州汀祖和鄂州沼山-大冶-鄂州花湖机场等快速干线建设,深度谋划黄石对接鄂州花湖机场南北大通道,推进黄石、鄂州公交互联互通,实现多种交通方式无缝接驳,构建高效便捷的国际国内航空物流通道。

(十五)全面畅通水运通道。加快黄石新港三期、四期建设,扩大港口规模和吞吐能力,优化港口空间布局,高效集约利用港口岸线。统筹推进以黄石新港为核心,以“一(长)江一(富)河一(大冶)湖”航道为支撑的服务江海联运体系建设,合理开发生态旅游航道,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山南铁路适应性改造、沿江疏港铁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争取铁路运输接入汉欧班列,打造长江中游多式联运示范港。强化区域港口合作,推动黄石新港与武汉港等周边港口错位发展、有机融合,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要一极。

(十六)积极融入全国交通网。谋划350km/h高铁通道过境黄石,全力争取补齐高铁短板。持续完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网络,提升路网品质。加快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全方位打通黄石与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以及全国重点区域交通通道,加快建设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网,构建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大交通格局。加强全市各高铁站、客运站、高速收费站、码头管理和配套,着力提升窗口形象。

五、加强区域协同,加快推进全域一体化发展

坚持对内优化发展布局、推动全域一体化,对外强化区域合作、深度融入武汉城市圈,实现内聚外联、协调发展。

(十七)优化全域发展布局。以环大冶湖一体化发展为中心,加快建设沿江高质量发展带、临空创新发展带,强化重点园区平台、重要乡镇组团支撑作用,推动“一心两带、多点支撑、全域一体”区域协调发展布局成势见效。建立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聚焦打造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突出港产城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港口能级、产业能级、贸易能级、城市能级;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黄石临空经济区积极对接鄂州、黄冈临空经济区,实现协同、错位发展;阳新做优做强滨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统筹推进黄石港临空商务产业园、西塞山临港产业园、下陆临空跨境电商产业园等园区发展,探索推进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

(十八)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老旧小区改造、老旧街区提升、老旧厂区利用、城中村改造为抓手,积极推进路网、停车、水电气、强弱电管线改造整治和小区环境美化、运动休闲设施建设、社区便民服务等,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升级,打造功能完善、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根据未来城市人口与服务发展需求,科学规划生活圈层级体系,优化新老城区公交网络,构建以步行为主导,以公共交通、自行车绿道为补充的“15分钟便民生活圈”。推进水利补短板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突出黄石山水资源特色,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和配套体系,建设襟江怀湖、风景秀美、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之城。

(十九)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落实全省县域经济“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战略,支持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阳新奋进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小镇,优化重点乡镇资源配置、产业生态,形成一批集中度高、关联性强、竞争力强的块状产业集群,实现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

(二十)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按照“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要求,加强与武汉、鄂州、黄冈、咸宁、九江等周边城市协调联动,创新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支持各地各部门与周边城市对口地方部门沟通协作,实现发展共赢、成果共享。

六、扩大高水平开放,打造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

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持续提升经济外向度,努力打造新时代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

(二十一)建设现代化贸易港。强化黄石新港物流、商贸、服务、消费等综合功能,推动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铜精矿混矿业务试点等落地见效,积极申报特定进口商品指定口岸,开展口岸国际直航业务,谋划建设长江中游矿石储运基地,建成全国大宗工业产品集散地,实现由运输港向贸易港转变。

(二十二)建设综合保税区。对标湖北自贸区,坚持“整体规划、一次围网、分期建设”,完善综合保税区口岸查验、保税物流、保税加工、展示服务四大功能区布局,高标准建设围网区域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信息化配套设施,力争建成全国、全省一流综合保税区。强化产业支撑,大力发展保税研发、加工、贸易、物流、仓储等业态,加强综合保税区招商工作,培育引进一批加工贸易企业。

(二十三)建设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统一数据标准和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口岸联检互联互通。加强线下园区建设,推动下陆临空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模式,黄石新港、黄石临空经济区发展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发展跨境电商一般出口业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推动进口商品展示体验店建设。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优质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努力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链。

(二十四)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提升码头作业自动化、通关流程电子化和物流可视化水平。提高通关效率,优化通关流程、监管模式和通关服务,减少通关单证资料,推行提前申报、二段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24小时预约服务等,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费用。

(二十五)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实施外贸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建设外贸强市。积极承接产业转移,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福建厦泉漳等重点地区,大力实施产业链招商,灵活运用重资产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等方式,引进培育一批产业链头部企业,细分行业和细分市场领军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

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业产业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社会治理等短板弱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十六)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坚持“一县一业、一业一品”,完善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推进农业规模化、链条化、品牌化发展。实施农业产业链链长制,重点发展水果、水产、中药材、茶、蔬菜等5个产业,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等建设,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支持农户深度参与产业链、价值链。加快农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吸引周边人群来黄“周末游”,打造武汉“后花园”。

(二十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打造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的重点城镇。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坚持建管并重,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公共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坚持“清通畅、扫干净、码整齐、保常态”的思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村镇、美丽乡村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

(二十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吸引企业、能人、市民下乡兴乡,积极探索推进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盘活集体资产,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质量,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化经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和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种粮支持政策,确保粮食产量和综合生产能力稳定。

(二十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五级书记共抓乡村振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持续抓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消费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持和完善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持续开展定点帮扶。

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黄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共保联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三十)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把修复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深入开展沿江环境综合治理。深化河湖长制,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共治”,落实国家、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硬约束机制。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治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尾矿库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管控,抓好长江排口达标整治,确保长江所有排口全部达标排放。坚持还江于民,统筹推进江、堤、路、景建设,打造全域长江生态岸线。

(三十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以治水为重点,统筹推进治气、治山、治土,狠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查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到2025年完成全市开山塘口修复治理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做大做强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和转运处置,重视新污染物治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三十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多领域多层次推动“近零碳”发展。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探索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坚决防止“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大力发展新能源,推广应用清洁替代能源、高效节能产品,全面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省定目标要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

(三十三)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科学布局静脉产业等循环经济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广清洁生产,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创建一批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鼓励绿色消费。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建设。

九、共创美好生活,打造鄂东区域性消费中心

聚焦强化区域性中心功能,促进消费扩容升级,提升旅游消费体验,不断集聚人气,增强黄石在鄂东地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三十四)强化商贸服务功能。把握消费发展新需求新特点,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完善商业网点规划,支持各县(市、区)打造1-2个(条)特色商圈商街,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夜经济、流量经济。加快大冶湖核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盘活用好园博园、矿博园、奥体中心等场馆资源,打造会展、体育、科教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加大黄石本土品牌挖掘推广力度,积极培育“黄石名品”“黄石名店”。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家政、体育等服务消费产业,构建高质量服务消费产业体系。

(三十五)突破性发展现代文旅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企业扩规赋能提质,争创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坚持文旅融合发展,结合矿冶文化、工业文化等特色元素,大力推进仙岛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华新旧址文创园、东钢工业遗址文创园、华侨城、矿山公园-东方山、黄荆山文旅新城等项目建设,优化吃住行、游购娱服务配套,建设一批文旅综合体、文旅消费聚集区,打造中部地区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加强西塞神舟会、阳新布贴、大冶石雕、大冶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三十六)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多样化高质量发展,加快高水平中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健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建好用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创业扶持带动就业。完善社保体系,扩大参保覆盖面,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做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与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住房保障、慈善事业等制度。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市辖区街道或中心社区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高水平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深化城市圈内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互认、"跨城通办",推动共建共享。

(三十七)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平战结合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疾控工作职能。加快城市医联体建设,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等体系,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进全市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完善基层医疗卫生系统引才留才政策。支持大冶、阳新创办三甲医院,加快传染病医院、区级疾控机构、P2实验室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设,保障社区医疗履行公益性职责。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积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健康黄石建设。

十、坚持思想破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

(三十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工业项目供地改革,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0)管理,实施城区中小工业企业退城入园,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坚持“亩产论英雄”,注重项目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东楚融通”平台运用,用好用活保险资金,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建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培育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创新完善招工用工政策措施,调度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三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一网、能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全面推进“六多合一”,打造“先建后验”升级版。推进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项目建设质效。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创新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构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四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清理解决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完善国资布局结构,加强央地战略性合作,实现各级国资协同发展。深化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改革,增强平台公司持续盈利和自我造血能力,着力化解债务风险,完善人事薪酬激励机制。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完善“双千”服务机制,强化对中小企业政策帮扶和产业引导。

(四十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充分发挥社区(村)第一书记作用,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建强用好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三支队伍”,加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培育,做实基层网格服务。加快物业全覆盖,推进物业管理职能下沉,进一步完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治理机制。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设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健全社区(村)居民议事协商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权益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十一、提振精神状态,为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努力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树牢全市“一盘棋”思维,涉及重要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按规定审议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职能作用,推动有关工作落地见效。市直相关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工作协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四十三)切实真抓实干。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管理,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创造性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四十四)提高工作质效。坚持自我加压、争先进位,对标全国、全省一流水平,咬定各项工作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不动摇。坚持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质效。

(四十五)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