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新管办发〔2025〕5号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实施2024年度黄石市环大冶湖流域
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园区各相关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精神,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度黄石市环大冶湖流域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项目涉及金海管理区、源口镇和海口湖管理区的29个行政村。主要实施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等,项目整治面积约13183.5492公顷。
二、实施目的。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提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水平、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生态保护修复、振兴乡村产业等。
三、运作模式。项目采取“政府引导、公司自营”的模式,由黄石新港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石新港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子公司)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负责该项目投融资及运营管理。
四、相关要求。园区资规服务中心、园区经济发展局、园区建设局、园区社会发展局、新港环保工作专班等单位和各镇(区)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