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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港园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8-26 10:29

文件名称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港园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
发文单位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文字号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08-26 10:29:47 发布日期2025-08-26 10:29:4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管办发〔20258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港园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园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新港园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8月13日


新港园区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推进园区国有“三资”实现从分散到集中、资源向资产、资产向资本的转变(以下简称“三变”),切实保障园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筑牢坚实基础,据《湖北省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走深走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12号)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顶层设计,秉持目标牵引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将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作为持续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的核心支撑。

(一)盘活六类存量国有资源

全面清查矿产、林业、水利、能源、土地、数据等六类国有资源,按照科学规范流程开展“确认、确权、确值”工作,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推动国有资源资产化。

(二)盘活五类存量国有资产

全面清查实物、股权、债权、特许经营权、未来收益权等五类国有资产,科学运用“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充分释放资产价值,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三资”清理

对政府所拥有的国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将园区各级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所有资金,以及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养老院、敬老院等公益性资产除外)这6类资产和土地资源、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特许经营权、文体资源、其他资源这6类资源全部纳入统筹管理范畴,纵深推进清理工作。

1.实物资产清理:对园区范围内的实物资产开展全面、系统的清点、核对、记录和评估工作。实物资产涵盖固定资产、存货等。(牵头单位:园区财政金融局;责任单位:各镇区、园区各单位

2.土地资源清理:全面清查园区内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空闲)用地等三类土地,持续深化园区“三类低效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园区中心;责任单位:园区财政金融局)

3.矿产资源清理:提交一批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矿产储备地,或对拟场地平整涉及的资源进行清理,合理确定开发路径。(牵头单位:园区中心;责任单位:各镇区、园区财政金融局)

4.品牌资产清理:全面梳理园区品牌资产,明确其运作范围。(牵头单位:新港市场监督管理

5.特许经营权清理:全面梳理全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所涉及的特许经营活动,编制特许经营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可利用的国有资产资源。(牵头单位:园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各特许经营权设立和管理部门)

(二)扎实开展“三确”工作

将真实存在且由政府掌控的国有“三资”,全部纳入国有“三资”总账进行统一管理,并据实做好确认工作。

1.核实资源资产信息: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实地核查,对清查出的资源资产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存在争议或不确定的资产,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议,明确其权属和价值。

2.确认并公示资源资产:园区各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自然资源、数据资源等要及时精准入账,填报内容完整、账实相符。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对资源资产进行最终确认,并编制详细的资产清单。

(三)加快推动“三变”步伐

按照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将清理范围拓展至政府依法支配的所有资产资源,切实把分散在各领域的国有“三资”全部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实现“分散变集中”。

1.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对园区内的国有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整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2.推动资源向资产转化:将整合后的资源转化为资产,通过租赁、委托运营等方式,使资源转化为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持续发挥经济效益。

(四)着力推进“三资”盘活利用

逐项梳理近期可利用资产的盘活方式和路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国有“三资”盘活利用。重点挖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存量土地、基础设施、文化体育旅游设施、数据资源、交通水利等资产资源的潜力,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利用。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建立台账(7月1日至7月30日)

按照“全口径、全领域、全覆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清查盘点本地区各领域国有“三资”。依托国有“三资”管理平台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开展价值评估。

(二)精准研判,分类处置(8月1日至9月30日)

根据盘活利用对象和目标,准确把握“用、售、租、融”四类方式,抓好试点突破和示范引领,科学分类处置,高效盘活利用。支持鼓励各部门大胆探索创新,强化在园区范围内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统筹整合。

(三)动态更新,巩固提升(10月1日至11月30日)

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盘活利用情况,动态更新信息,形成国有资产和盘活项目“两张清单”,巩固提升盘活利用效果。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纠偏正向。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园区财政金融局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相关条件。依法依规完善规划、用地、验收、办证等条件,妥善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为推进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跟踪问效。将国有“三资”管理改革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风险防范。稳健把握推进策略,不搞“一刀切”,对国有资产资源不得简单“一卖了之”。严守不得虚增财政收入、不得虚假化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三条红线”,确保园区国有“三资”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附件:新港园区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

附件:

新港园区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

为全面深化新港园区国有“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改革,提高“三资”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特成立新港园区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如下:

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石正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园区党工委委员、建设局局长

王海亚棋盘洲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员:张远波  韦源口镇党委书记

冯美剑海口湖管理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金海管理区党委书记

赵前锋园区财政金融局局长

区经发局局长

费国锋园区社发局局长

陈思利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主任

              李祥松新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石新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启荣园区建设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财政金融局,王海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赵前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统筹推进,督导国有“三资”管理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