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黄石功能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0月12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8〕28号,简称“科技创新20条”),提出“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拓展发展空间,集中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规划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2021年2月18日,省委书记应勇同志宣布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正式启动建设。2021年2月22日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全面吹响了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的号角。
我市高度重视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规划建设工作。2019年11月,市科技局根据省政府光谷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专题会的会议精神,委托湖北师范大学和省科技信息院科研团队编制完成《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总体发展规划(2019-2049年)》,并在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送至武汉市科技局、武汉光谷创新发展研究院等单位进行统稿。在统稿中,2020年,光谷科创大走廊规划工作发生了重大调整和变化,该规划在多轮大幅度修改后,于今年2月22日正式发布。省政府规划发布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科技局根据上位规划和我市功能区发展实际,对《光谷科创大走廊黄石功能区总体发展规划》进行重新修编。
二、主要内容
本规划按照省《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的体系结构编制,主要有10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发展背景。一是发展基础,从国家创新战略、科技创新资源、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创业生态、协同发展模式等方面归纳了建设条件;二是存在问题,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高端创新要素相对匮乏、新兴产业发展相对缓慢、协同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三大问题。三是外部形势,分别从科技革命层面、国家战略层面、湖北层面、黄石区域层面分析当前面临的外部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提出以建成光谷科创大走廊副中心、武汉国家“两个中心”分中心为目标,按照“一带三极五基地六组团”的布局,突出“科创+产业+人才”,以“三区一园”为核心区域,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推进“三链”深度融合,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区域协调联动,把黄石功能区建成光谷科创大走廊协同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和产业协作发展示范区。二是基本原则,提出坚持区域聚焦、要素集聚、三链融合、全域协同四大原则。三是发展定位,提出打造光谷科创大走廊协同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和产业协作发展示范区。四是发展目标,以2025年、2035年为时间节点,实施“两步走”战略,到2025年支撑黄石跻身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建成长江中游同类城市最具创新活力之城,到2035年建成光谷科创大走廊副中心和武汉国家“两个中心”分中心。在具体目标指标的选择上,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挑战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选择了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数量、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等定量指标,与省级、市级各类规划目标保持一致。
第三章,构建全域创新空间新格局。提出以临空创新发展带为创新带,以环大冶湖科学城、光谷东黄石科创岛、环磁湖应用科技创新中心为创新极,打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布局大冶湖北岸智造组团、大冶湖南岸大健康组团、大冶湖西岸有色金属组团、沿江先进钢铁组团、临空特色产业组团、环磁湖科创服务组团六个特色功能组团,形成“一带三极五基地六组团”的创新空间布局。
第四章,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能力。一是建设布局一批黄石实验室,推动共建高水平实验室和交叉前沿研究平台。二是加强新型研发机构、重大产业创新联合体、高质量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三是构建“科技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链。
第五章,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挥黄石比较优势,加快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第六章,构筑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高地。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留住人才,构建高层次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专业技能人才等多层次人才发展体系,改革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建设高层次人才栖息地。
第七章,建立全要素创新资源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集聚整合科技、金融、土地等各类要素,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第八章,完善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光谷科创大走廊同城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产业错位发展与协作配套,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产业园区共建、创新资源共享、创新政策互通与国际创新合作,构建充满活力的联动发展圈。
第九章,塑造高品质宜创宜居环境。聚焦高水平城市环境建设,构建内畅外联交通圈、建设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营造活力开放生活圈、塑造高品质生态环境,构建产业城市一体化新格局。
第十章,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资金保障、加强政策支撑、加强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五大保障措施,为黄石功能区的发展提供有效保障。(黄石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