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工作背景
我市现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黄政办发〔2015〕50 号,以下简称《原预案》)于2015年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七年来,在规范和指导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机构改革后,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牵头单位由原市国土资源局调整到市应急管理局,相关成员单位承担的职责发生了新的改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也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原预案》已难以适应处置应对工作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一)预案起草情况
原《预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5年12月由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黄政办发〔2015〕50 号),现已实施近7年,经过 2019 年机构改革,相关部门职能调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也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原《预案》不能有效指导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为此,市应急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6月中旬委托湖北省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承担了《预案》的修编工作,7月初完成了初稿。
(二)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
2022年7月征求市委宣传部等23家成员单位意见和县(市、区)应急部门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9条,修改后2022年8月再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3条。我局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大部分单位修改意见予以采纳,对无明确依据的修改意见未予采纳。
(三)专家论证情况
2022年8月25日,我局组织省应急管理厅、省地质环境总站、武汉工业大学等单位专家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预案》进行了评审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依据充分、内容翔实、可执行强,为黄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我局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预案》报批稿。
(四)预案发布情况
2022年10月17日,《预案》通过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10月25日,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黄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预案》正式发布实施。
三、新预案与原预案主要内容对比
此次预案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机构改革后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体制的新变化,着眼解决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建立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应对处置体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地质灾害,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整体结构方面
新预案围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核心内容,按应对处置先后顺序重新编排内容。调整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现场救援、应急响应结束、善后工作、应急保障、附则、附件10个部分。
(二)具体修订内容
1.总则部分。指导思想方面,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建立健全黄石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机制。工作原则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全员参与,坚持科学应对,高效处置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贵制。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变更为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设置3个副指挥长,充实了指挥部职责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对县级指挥机构提出了要求。
3.成员单位数量和职责。将原预案中15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删除“市安监局、市房产局”,增加“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市消防救援支队、黄石日报社、黄石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黄石分公司、中国移动黄石分公司、中国联通黄石分公司、中国铁塔黄石分公司、市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各成员单位职能发生变化的情况,对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的责任范围进行调整,细化了其他成员单位分工。
4.预防和预警。将原预案中气象预警、预防预警按照新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调整,侧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方面预防和预警工作内容。
5.应急响应。对地质灾害分级响应按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的顺序进行了调整,重点突出Ⅲ级响应工作流程和措施,更加符合实际工作。
6.现场救援。将“现场救援”作为单独章节,重点强调了现场救援与处置工作内容与方法,并明确了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7.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将原预案中的“地质灾害分级”修改为“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将险情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之一,并按照《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T/CAGHP 001-2018》中险情与灾情的分级方式和分级标准进行修订。
8.增加了附件部分,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组职责”调整至附件部分,使正文内容更加简洁明了。
9.其他充实的内容。对原预案中“灾后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
四、新版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结构更加优化,内容更加全面。将原预案职责介绍、专业知识解释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结构更加合理,正文简洁明了;对原预案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更加合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原来的国土部门调整至应急部门,同时将指挥部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的牵头单位也明确为应急部门。
三是分级响应、分级应对的原则更加明确。将原预案应急响应级别,由原来的从Ⅰ级-Ⅳ级调整为Ⅳ级Ⅰ级,更加符合实际,应急响应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