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办发〔2017〕26号
关于印发《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交通安全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园区各相关单位: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交通安全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
交通安全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各种违法、无牌、无证、和非法改装车辆,切实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市容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区交通运输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和方便群众生活为宗旨,以规范园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目的,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采取“源头治、路面控、社会导”的工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为园区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规范园区道路运输,清理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使各级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交通管理措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路面行车、停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三、时间安排:整治活动从2017年5月3日开始,到7月30日结束。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编组和分工
组 长:柳英革(新港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朱世明(新港园区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喻家宏(新港园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
肖志毅(新港园区交运分局负责人)
姜云松(交警柏林中队中队长)
成员单位:各运输企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村负责人。
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姜云松担任。
(一)道路交通运输治理小组
组 长:肖志毅
副组长:费世汉
成 员:4 人
主要职责:负责路面治超工作及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车辆、企业、维修点进行处罚。严厉打击无经营许可非法营运。对无从业资格证以及非法改装车辆依法依规处理。
(二)非法车辆治理小组
组 长:姜云松
副组长:黄自文
成 员: 5 人
主要职责: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报废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新港园区主要道路及街道的标志牌、停车位要提出整改意见。要维护交通秩序,严禁车辆超速、逆行、乱停乱放。要严格遵守的法律法规,违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园区施工工地(渣土)市容治理组
组 长:喻家宏
副组长:黄细腊
成 员:20人
主要职责:对渣土取土场场地道路要硬化,建筑工地、建筑材料进出场地道路口一律设置冲洗池,避免带泥上路,必须安排人员清扫及保洁。对新港园区主要街道车辆规范管理,人行道乱改、乱占要及时治理,要做到街道路沿石及行人道无车辆停放,确保园区洁、美、亮、绿。
(四)应急处置组
组 长:朱世明
副组长:费世怀
成 员: 5 人
主要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组织及欺行霸市行为,依法依规对阻碍执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实施打击,对联合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应及时出动予以打击。
五、主要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
1、5月3日至5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2、由派出所、交运局、执法局、交警队等部门,联合在阳新电视台、阳新政府网站、今日阳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关于集中整治园区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由交运局、执法局,交警出动宣传车,在园区范围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负责在重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深入采石场、碎石厂、建筑工地、运输码头等企业,为集中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二)强化路面执法
1、5月11日至7月20日为集中治理阶段
2、由各小组按各自职责,联合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的方式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工作。
3、公安交警、运管执法人员负责拦截检查运输车辆,疏导交通,将违章车辆引至卸载场地,公安交警、交运执法人员负责对违章车辆进行卸载处罚或强制报废处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程参与路面执法行动。
4、对所有扣押的非法营运车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巩固提高阶段
1、7月21日至7月30日为巩固提高整顿成果,落实长效常态化管理。
2、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设立“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运输单位和个人,交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运营证或从业资格,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和驾驶人证件年度审验时,对列入黑名单的一律从严审查。
六、纪律要求
(一)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既保证执法程序切实到位,又要坚决执行行动预案,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严禁殴打、辱骂当事人或围观群众。
(二)执法的人员必须着制式服装,佩带有效的执法证件,带齐执法文书,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执法责任事故。
(三)各工作组组长和负责人,必须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现场调度,按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四)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五)对此次行动及突发性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统一由园区主要领导审查后方可发表。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