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港园区针对2017年
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问题
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园区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村、各相关部门:
《新港园区针对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经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新港园区针对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
工作成效考核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按照阳新县印发的《关于针对 2017 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现制订园区脱贫攻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如下:
一、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贫困人口退出不精准等方面问题
1.扶贫成效交叉考核发现个别地方存在贫困识别和退出不精准的现象。一是漏评现象。二是错退现象。着力查找脱贫户中是否由于收入未达标,无住房或住房不安全导致错退。三是贫困村未达到标准出列现象。四是精准扶贫薄弱环节。贫困户评选的程序与结果有无异议。
整改措施:一是做到全面排查。园区各村对2017年前的脱贫户、出列村进行全面排查,对错退户、漏评户重新纳入;对已经出列的贫困村,对照“九有”逐项复查,确保项项达标。二是做到严把标准。对照国家脱贫标准,认真执行省市县有关规定,认真核查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情况,做到标准不降。三是做到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两评议两公开一比对一公告”程序,坚持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拟脱贫对象;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四是严把人民群众认账关。通过民主评议、信息公开等方式,让群众心中有数,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基层基础组、镇直相关部门,各村“两委”
2.住房保障不到位是导致错退、漏评的主要原因。一是住房问题户占比高。非建档立卡户中有无漏评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有无错退、住房无保障问题。二是贫困人口脱贫退出是否存在不考虑农户家庭实际情况而只按计划退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核实贫困户住房情况。督促村“两委”对已脱贫户再次进行排查,看住房是否安全,对住房保障不到位的纳入易地扶贫搬迁或危房改造范围,帮助解决住房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脱贫工作计划。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完善脱贫工作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两委”、扶贫办
(二)关于基层干部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1.少数干部开展扶贫工作不深入,工作落细、落小力度有差距。一是镇、村干部是否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二是驻村帮扶干部履职是否到位。第一书记和常务副队长、工作队员对所驻村脱贫攻坚基本情况、相关政策、工作思路是否清晰。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压实村“一把手”、驻村常务副队长和帮扶单位责任,对于不能胜任的及时撤换,对于弄虚作假的坚决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加大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一线扶贫干部政策水平和执行能力。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和村党组织带头人,组建最过硬的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严格执行管理考核、正向激励、反向召回制度,确保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
责任单位:作风治理组、基层党建组、各村“两委”、各工作队、相关镇级机关
2.贫困村和贫困户帮扶工作到位情况。一是“一户一策”落实情况。扶贫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六个当家”自主增收产业有效落实。二是有无不稳定脱贫现象。三是贫困户家庭收入记录准确度。实际增收数据与扶贫手册记载是否相符。少数扶贫干部产业帮扶能力弱,形式化帮扶难帮“实”。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好“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紧扣“准实”二字,认真分析贫困户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一人一计,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好特殊人群救助工作。加大对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等特殊贫困群众的扶持和救助力度,补齐短板。三是落实好基层基础工作。督促驻村干部认真做好基础性工作,真实掌握、准确记录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坚决处置弄虚作假行为。
责任单位:产业项目组、基层基础组、各村“两委”,农业中心、林业站、水产中心、畜牧中心、人社中心、民政办、卫生院、教育组
3.帮扶针对性不够,成效不明显。一是部分脱贫户的收入与之前变化不大;二是各村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三是脱贫产业覆盖面低,脱贫户依靠发展特色产业脱贫的比例低。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加贫困户收入。按照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帮助贫困户通过帮助就业、发展产业、金融扶持等多途径,建立稳定增收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微产业扶持力度。加大油茶、白茶种植和螃蟹养殖,促进贫困户增收,提高扶贫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大龙头带动作用。推广“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产业扶贫模式,建立健全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融入致富产业链,落实集体经济收入的70%用于贫困人口。
责任单位:项目建设组、各村“两委”,农业中心、林业站、水产中心、畜牧中心、人社中心
(三)关于政策举措落实有偏差等方面的问题
1.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有偏差。一是搬迁区域不精准、搬迁群众因搬迁而负债等问题。二是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政策扶持少。三是分散安置存在房屋面积超标、贫困户负担过重、房屋安全隐患和后续帮扶难以实施;部分安置点存在安全隐患;补助标准不合理。
整改措施:一是合理确定集中安置点。按照“五性”(安全性、发展性、经济性、便利性、生态性)要求,合理确定安置点,确保“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实现有土安置、科学安置、避险安置。二是落实后续扶持措施。遵循“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的原则,实行“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落实搬迁户特色产业发展、劳务经济、资产收益和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实现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管规定,定期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计,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督机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城建站、扶贫办、相关村“两委”、国土分局、财政局
2.危房改造工作落实有偏差。部分房屋危房改造后质量不高,大部分加固改造后的房屋主要改造了屋顶、刷了外墙,有的房屋危险点未完全消除。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进行清理。对危房改造项目全面清查,对改造不达标的加强整改,限期销号。二是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危房改造项目监管机制,建立全过程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城建站、各村“两委”、财政局、扶贫办
3.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贫困人口未参合,“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未有效建立。二是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力度,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保。二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健康扶贫模式,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个人年度自负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两委”、人社局、民政办、财政局、扶贫办
4.金融扶贫政策执行不力。存在贫困户小额扶贫贷款需担保和抵押,贷款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有部分贫困户借贷小额信贷,用于新修或维修房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放贷规定。按照“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全贴息”的要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信用贷款全覆盖。二是认真开展信贷审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对象贷前审查,强化贷后跟踪服务,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精准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三是建立带动机制。对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在明确扶贫责任和帮带机制并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增收脱贫合同的前提下,督促引导金融机构给予积极支持。
责任单位:各村“两委”、信用社、产业项目组、开发公司
5.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一些深度贫困村缺产业带动、缺基础设施投入。
整改措施: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白茶、油茶种植和螃蟹养殖;强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培育发展壮大一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
责任单位:产业项目组、各村“两委”、农业中心、林业站、水产中心、畜牧中心
(四)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等方面的问题
重点是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领域的腐败等问题,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克服浮躁、厌战情绪。二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扶贫领域作风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三是严格执纪问责。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责任单位:园区纪工委、组织部、各村“两委”、扶贫办、财政局
(五)关于扶贫资金投入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从严查处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二是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拨付、资金监督、责任追究等机制。
责任单位:园区纪工委、各村“两委”、财政局、扶贫办
二、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7日前)。各村“两委”、相关部门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目标,部署整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7日至5月30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至6月12日)。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建立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对能立即整改的尽快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整改报告阶段(6月13日至6月16日)。各村“两委”和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6月16日将情况报园区指挥部办公室。园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责任单位整改情况,形成整改工作总结,经园区指挥部指挥长审定后,于6月18日前报省扶贫办。
三、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汪国栋为组长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责任单位作为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园区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认真抓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问题整改工作。
(二)严格工作标准。紧扣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三)切实抓好整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实现清零销号。
(四)强化规章制度。坚持对准病灶,狠下猛药,确保问题整改不偏、不虚,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构建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五)转变工作作风。将考核整改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始终,以问题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园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建整改督查组将加大检查整改督导力度,对问题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严格追责问责。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