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黄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近期发布,提出到2027年,使各项指标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力争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该方案要求健全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体系,严格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开展生态安全体系行动,守护好我市“一江两水三山多核”的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7年,全市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推进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到2027年,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Ⅱ类的比例达到省定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7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编制黄石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入户、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工程,持续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加快打造大冶保安至茗山、阳新三溪至王英、开发区·铁山区黄阳一级公路沿线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带。严格落实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五边青绿”植树造林绿化提质9万亩,持续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清零”行动。
积极开展建设生态经济体系行动,因地制宜引导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推动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临空产业三大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推动大冶与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加强与阳新协同互补。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扩能;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新能源技术创新,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绿电绿氢项目,构建氢能全产业链。推动“公转铁”“公转水”,推进智慧港口信息协同。加强工业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园区小区。开展建设生态文化体系行动,强化矿冶工业遗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升磁湖风景名胜区和大众山森林公园等重要节点,加强沿江大道与环大冶湖生态绿带建设,提升城镇园林绿化水平。同时通过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建立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方式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各地各部门开展督导调度、动态跟踪和年度评估。同时加强资金统筹,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进入生态环保市场,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正常推进。(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