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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个工业园区!黄石实施改革方案

来源:黄石发布      时间:2026-07-17 11:22

7月15日

黄石市深化工业园区一般产业类项目

建设审批改革新闻发布会

在黄石市文化传媒集团三楼

新闻发布厅举行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书记、局长程正栋

介绍相关情况

近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城管委、市国动办、市气象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工业园区一般产业类项目建设审批全流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下面,我就《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向大家作简要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黄石市作为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和鄂东区域中心城市,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在前期工作中,我们发现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审批仍存在一些堵点:一是审批环节多、周期长,企业从拿地到开工往往耗时较长;二是各部门审批串联运行,企业需要反复跑、多头跑;三是部分费用缴纳前置,增加了企业资金压力。为此,我们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起草了本《实施方案》,旨在打通堵点环节,实现“承诺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速工业项目建成投产达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黄石港江北工业园区、西塞山工业园区、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的工业、仓储、物流等一般产业类项目,不涉及化工、危化品或者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项目。

适用项目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已取得项目立项;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三是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四是建设单位信用状况良好并且自愿提出申请。

三、改革主要内容

主要是七个方面:

(一)协同服务——变“企业跑”为“政府跑”。建立“城区统筹、部门联动”的协同服务机制。在项目招商阶段,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就提前介入,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项目签约以后,由发改、资源建设、生态环保、应急、人防、城管等部门组成服务专班,一次性告知全部办理事项。每个项目都配备专属联络员,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

(二)建设方案预审——土地挂牌期间即可审查。土地挂牌期间,土地竞买人就可以向资源建设部门申请项目预审,提交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资源建设部门主要审查方案是否符合核心管控内容,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该意见可作为后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一方面精简了审查内容,另一方面将审查工作提前到了拿地之前,为后续快速发证打下基础。

(三)免于施工图审查——为低风险项目减负。符合条件的一般工业类建设项目可以参照低风险建设项目免于施工图审查。当然有几类特殊情形除外: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或员工集体宿舍;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施;单体建筑面积较大的甲乙类厂房和仓库等。通过免于施工图审查,大幅节省了施工许可前的准备时间。

(四)“承诺”即开工——这是一个核心突破。取得用地证明文件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自愿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具体流程包括:城区政府来函说明项目情况、资源建设部门确认项目适用性、建设单位等四方签署告知承诺书、核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项目即可按照承诺内容开工建设。已通过预审的方案不再重复审查,可直接备案。

(五)缴费后置——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作为核发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改为在竣工验收期间根据实际建设内容核算后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也不再作为办理人防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在联合验收期间足额缴纳后办理备案。两项费用的缴纳节点从“事前”调整为“事中事后”,切实为企业减轻资金压力。

(六)动态监管——放得开、管得住。建立“开工提醒、放线验线、定期巡查”的动态监管机制。施工许可核发时同步发放《开工提醒函》,一次性告知监管要点;建设单位签署承诺书后就可自主放线;围绕正负零、标准层、主体封顶等关键节点我们组织开展定期巡查,确保违法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七)多验合一——一次验收、一次通过。项目完工后,全面推行联合验收机制。市资源建设部门组织人防、城管、气象、城区建设局等部门建立联合验收组,实行“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进场核验、一次性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统一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并同步关联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实现“验收即办证”。

四、监管与信用约束

在精简审批的同时,我们坚持放管结合,按照“谁承诺、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承诺内容的,审批部门可依法撤销行政许可证,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上报黑名单,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投标、政策优惠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资源建设部门还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方式进行质量抽查,强化批后监管,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五、改革预期成效

我们设想通过改革取得三方面成效:

一是审批时限大幅压缩。过去企业从拿地到开工,所有流程走完,平均耗时约4至6个月不等,现在通过这个实施方案,可以大幅压缩企业的时间,企业从立项到拿地到开工,实际耗时可压缩至2个月之内。

二是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从“拿证前缴”到“验收前缴”,相当于把缴费节点推迟了,从开工推迟到了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缓解企业项目建设前期的资金压力。

三是政务服务更加高效。“协同服务”机制让企业不用再反复跑、多头跑,“多验合一”实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进场、一次性出意见。企业从“跑多次”变为“跑一次”,真正感受到政府服务的效率与温度。

本方案从2026年7月15日起执行,大冶市、阳新县可参照执行。

发布会上

相关负责人

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请问出台该政策的目的是什么?为何将实施范围设定在工业园区呢?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正栋:出台这个政策,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是落实国家部署。近年来,从中央到省委省政府都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国家明确要求各地探索告知承诺制、推行分级分类管理、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我们出台这个方案,就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的具体行动。

第二,助推黄石发展。大家都知道工业是黄石的立身之本,工业兴则黄石兴,工业强则黄石强。我们要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必须千方百计地发展工业,推动工业项目更好更快地落地和发展。这次我们推进这个改革,就是为了更好更快地推动我们工业项目今后能够更快落地。

第三,回应企业期盼。在调研企业的过程中,企业反映的困难,有的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企业从拿地到开工耗时较长;有的审批事项串联运行,企业需要反复跑、多头跑;有的项目前期的费用缴纳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可以说企业有呼声,我们就要有回应。所以这次改革,我们就是要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承诺即发证、拿地即开工”,让企业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这就是出台政策的目的。

那么,为什么要设定在工业园区,我们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第一,园区产业基础较好。经过多年发展,我们选定的这些园区已经形成了装备制造、新材料、仓储物流等比较成熟的产业集聚,企业类型也是以一般性加工制造为主,项目风险等级较低,适合作为改革先行区。

第二,园区管理较为规范。黄石这些园区在项目准入、用地保障、规划建设、安全环保等方面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改革推行起来有支撑、能落地。

第三,入园企业信用较好。现在通过招商引资,我们也了解到现在能够进入园区的企业,都不是随随便便能够进来的。在招商引资阶段,城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对企业的产业方向、投资实力、技术水平、环保安全等方面都进行了综合评估,把了一道“入口关”。能落户园区的,大多是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这就为我们推行“告知承诺制”提供了重要前提——企业信用好,我们政府才敢放;企业守承诺,改革才能转得动。

改革没有终点,服务永无止境。我们将持续跟踪政策落地情况,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将成熟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广,让更多企业能够享受到改革红利。

问题二:请问此次改革举措中,精简建设方案审查内容是出于什么考虑?免于施工图审查会不会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谦:本次改革在精简审查内容方面主要是在三个方面做了调整

第一,审查范围大幅收窄,主要是聚焦公共利益。自然资源部门在审查建设方案时,重点审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刚性管控要求,主要包括容积率、退距、限高等强制性指标,以及总平面布局、交通组织、色彩风貌、广告设置等要素。这些内容是保障我们城市公共利益的“底线”,也是我们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

第二,建筑物内部设计由企业自主决定。以往方案审查会深入到方案内部细节,对建筑物内部使用功能等细节都要进行审查,事项多、非常繁琐。此次改革,建筑单体内部的平面布局、剖面、立面等大量细部内容,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工艺和使用需求进行自主设计。

第三,方案调整更加灵活,备案即可。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因生产工艺变化或合理使用需要进行调整方案的,无需再进行审批,只需备案即可,1个工作日办结。这让企业能够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灵活调整。简单来说,精简审查不是放任不管,涉及公共利益的底线,政府还是牢牢守住。具体来说,就是“管好该管的,放开该放的”。

关于免于施工图审查,也是我们重点考虑的问题。首先,免于审查不等于没有审查、不等于放松标准。免审的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一般工业类项目,这类项目风险较低。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或员工集体宿舍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设施等高风险项目,仍然需要按规定进行施工图图审。其次,质量安全责任也并没有免除。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需在告知承诺书中郑重承诺,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终身担责。第三,事中事后监管更加严格。资源建设部门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免图审项目进行质量抽查,抽检比例不低于60%。发现问题依法处理,绝不手软。虽然精简了审批环节,但是强化了主体责任和监管力度,有效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问题三:请问审批环节大幅精简后,如何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跑偏”?各部门在监管中分别承担什么职责?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审批环节虽然精简了,但监管不能缺位。围绕整个建设过程,我们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有人监督、有人管。

一是开工前先提醒,让企业明明白白开工。施工许可证核发时,城区建设部门会同步给企业发一份《开工提醒函》,把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监管要求、常见问题等一次性给企业讲清楚。比如说安全监督方面要注意的事项、质量监督方面有哪些要点、施工过程中能不能变更设计等,都在提醒函里列得明明白白,让企业心里有数,少走弯路。

二是建设过程中各有分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项目开工后,城区资源建设部门围绕地基施工、地面施工、主体封顶等关键节点开展日常巡查;市安全站根据工程实际进展进行安全抽查;质量监督部门以勘察设计文件为依据,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各个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醒企业整改并组织复核,确保违规建设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三是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形成执法闭环。如果在巡查中发现项目“长高长胖”等一些违法建设行为,我们的处置流程也非常清晰。首先由资源建设部门进行技术认定,对照规划条件和承诺内容,明确“建得对不对”;然后城管部门介入,根据认定意见负责“违建怎么处置”,该整改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的处罚。两个部门前后衔接、形成闭环,依法依规处理。

简单来说就是资源建设部门负责日常巡查,安全站负责安全检查,质监站负责质量管理,城管部门负责违法建设查处,四支力量协同配合,确保精简审批的同时监管不留空白,不出现真空地带。

问题四:请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后置,对企业来说有什么好处?具体怎么操作呢?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谦:关于城市配套费的问题,不仅仅“什么时候交钱”的时间调整,更是政府对企业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举个例子,一个工业项目50亩地,按照1.2的容积率,计容建筑面积大约40000平方米,配套费征收标准为65元/平方米,那么该项目需缴纳配套费为260万元。也就是说,这宗50亩的工业用地,按照以往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得一次性缴清260万元。项目还没开工,地刚拿到,图纸刚画好,百万就先出去了,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资金压力。改革后,这笔钱可以延缓到竣工验收期间再缴,一个工业项目从拿地到竣工,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企业可以把这笔钱先用买材料、买设备,用于项目建设,把有限的资金用在项目建设上。

那么按照现在的方案,我们的具体操作办法是,建设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期间,资源建设部门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核算计容面积,开具缴款通知单。到项目基本建成了、快要投产了,再缴纳城市配套费。

配套费缴入国库后,也是用于道路、排水、绿化、消防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路通了、水畅了、绿化好了,优化的是黄石营商环境,受益的也是黄石的企业和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