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现将6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港园区综合执法中心原纪委书记毛海东醉驾问题。2024年12月23日晚,毛海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03.58mg/100ml,同时存在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5年9月,毛海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新港园区海口湖管理区柏林村党支部党员费安财醉驾问题。2024年8月2日晚,费安财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70.65mg/100ml,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5年5月,费安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新港园区韦源口镇春湖村党支部党员柯正江醉驾问题。2024年12月25日晚,柯正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131.28mg/100ml,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柯正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四、新港园区金海管理区大洪村党支部党员黄胜加醉驾问题。2025年1月3日晚,黄胜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黄胜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新港园区韦源口镇三保村党支部党员费青松醉驾问题。2025年2月14日晚,费青松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77.57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费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新港园区韦源口镇金盆村党支部党员冯华武酒驾问题。2025年3月29日晚,冯华武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6月12日,冯华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公职人员无视党纪国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党员、公职人员的形象。园区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时刻绷紧纪法之弦,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主动远离违规“酒局”“饭局”,杜绝酒驾醉驾,坚决守住纪法底线。园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让党员和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园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对涉嫌酒驾醉驾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快查严办,循线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行为背后的“风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