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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市场监管所关于征集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线索公告

来源:新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时间:2026-06-04 08:52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相关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宣称保健食品具备治疗疾病、治病防癌、降糖降压等药品疗效;

2.无依据夸大保健功效、虚构产品原料、产地、研发机构;

3.冒用专家、名医、患者病例、名人证言进行产品宣传;

4.普通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冒充保健食品售卖并做保健功效宣传;

5.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备案内容不一致,擅自篡改功效内容。

6.警示标识缺失:保健食品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或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

7.非法添加:在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或其他非食用成分。

三、线索提供方式

1.新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举报热线:0714-12315

2.网络平台举报: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

3.信访举报地址:新港园区春湖第二办公区新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有关事项

1. 严格保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 实名提倡:提倡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反馈核查进展。举报时应提供准确详实的被举报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网页截图、录屏、视频、宣传单页、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产品包装等),以便于调查核实。

3. 法律责任: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伪造证据。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举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线索,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氛围。

特此公告。

新港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