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要求,园区高度重视,并组织开展相关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任务编号[2020]02—015号”问题:久正公司在阳新县黄颡口镇柒约村挖山卖石,范围大、破坏大、生态污染严重,征地手续、开采手续不合规。
二、整改措施
1、责令久正建材立即停工,并按照承诺在2020年12月28日前自行拆除已动工安装的机械设备,海口湖管理区、新港国土分局负责监督其拆除到位;
2、新港园区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督导久正建材依法办理用地、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
3、新港环保专班督导久正公司按“三同时”配备环保设施并按要求使用;
4、海口湖管理区、国土、环保、建设、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加强该项目的日常动态巡查,如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立即制止,从严从重处罚。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海口湖管理区、国土分局已督促久正建材对已动工安装的机械设备拆除完毕;
2、2021年5月21日,该项目地块国土分局用地手续经省政府批准,2021年8月10日完成土地出让手续,涉及的违法行为已查处。2022年8月8日,项目办理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22年9月9日,该项目环评已经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相关手续完备后,严格按照工地文明施工“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实施现场建设;
3、新港环保专班已责成久正公司严格按照要求配备环保设施,后续将继续完善优化;
4、海口湖管理区、新港环保专班、国土分局等单位已加大对久正建材的巡查频次,严禁其在手续未完善之前私自开工生产。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2022年10月29日。
联系人:周梦玲 联系电话:0714-7890018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