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鄂环专指〔2023〕1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函〔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新港园区8批次4个入河排污口已整治完成并顺利通过园区、市级两级现场验收核查,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批次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9日至06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港园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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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港园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具体清单(第8批4个)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5 年06月09日
附件: | |||
通过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核查排污口清单 | |||
序号 | 辖区 | 正式命名 | 正式编码 |
1 | 新港园区 | 黄石市新港园区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污口 | FA4202220286GY00 |
2 | 新港园区 | 黄石市新港园区韦源口镇月亮湾大桥南200米其他排口 | FA4202220299QT00 |
3 | 新港园区 | 黄石市新港园区黄石新港有色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出厂区门口左侧桥下其他排口 | FA4202220316FP00 |
4 | 新港园区 | 黄石市新港园区黄石新泰碱业有限公司雨水排口 | FA4202220347GY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