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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锦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1·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6-01-12 10:25

一、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3.《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

4.《宁波锦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1·2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园区管委会批复。

(二)评估组织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及《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之规定,新港园区经发局组织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组成评估组,于2025年12月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三)评估方式

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核查:

(一)宁波锦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已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

(二)虞某某(锦乾公司实际控制人)已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三)锦乾公司已对朱某某聂某某依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黄石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对皮某某黄某某依照企业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理。

事故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锦乾公司已规范承包单位管理,已按要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按规定经培训合格。

(二)锦乾公司已制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已将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和要求纳入其中。

(三)锦乾公司已加强现场管理与工作监护;已合理安排重要检修工作时间;已加强工作协调与联络;已加强工作监护。

(四)锦乾公司已扎实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已加强全员入职安全教育培训与考试考核。

四、评估结论

经评估组核查认定,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依法依规落实了责任追究;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五、相关工作建议

建议持续加强危险作业审批管理,严格执行“断电挂牌”制度。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