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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公示

   时间:2026-09-30 14: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高质量做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26〕5号)等文件,积极推进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为乡村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规划管理依据,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乡村发展实际,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组织编制了《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规划成果已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30日,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电话:0714-6323018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韦源口镇棠梨湖一期0014,邮政编码:4352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


黄石新港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